问题 | 二手房交易时夫妻双方必须到场吗 |
释义 | 二手房交易时夫妻双方是否必须到场,一般因情况而定: 1、二手房交易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的,就需要夫妻双方都到场; 2、如果是一方个人财产的,就只需要房屋产权登记人到场就可以; 3、房屋作为不动产,物权变更需要到房屋管理机构进行产权变更登记,所以,就需要物权人亲自到场进行产权变更登记。 买方需要携带的证件资料如下: 1、买方单身,需要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2、买方已婚,需要携带夫妻双方的身份证、结婚证,若购房者是外地人,需要根据当地规定,出具本地暂住证或其他证件、家庭户口本,户口本是外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二手房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3、买方离异,需要提供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和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离婚证、离婚协议,如果购房者携带未成年人,需要携带孩子所在的户口本; 卖方需要携带的证件资料如下: 1、那卖方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房产证,如果交易房屋卖方有多个权利共有人,需要共有人到场签字,如果不能到场签字,需要由签字人员提供未到场权利人的公证委托书,家庭满五住房,需要卖方提供结婚证和夫妻双方的户口本; 2、如果是房产是继承过户得来的房产,卖方还要提供原房产证复印件、继承公证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第三十八条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 (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 (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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