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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二手房交易是不是夫妻双方必须到场
释义
    二手房交易时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夫妻双方必须到场,属于个人财产的不需要夫妻双方到场。购买二手房时双方共同签署购房合同,可以在房产证登记上两个人的名字;出售二手房时单独一方的处分权受到限制,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独立实施的买卖另一方可以收回房权。
    一、房本写一个人和两个人的区别
    房产证写一个人的名字和写两个人的名字是有本质区别的:写一个人的名字表示单独所有,在二手房买卖的时候有单独的处置权。但对于婚后房产即使只写一个人的名字,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买卖时应征求配偶同意或本人出具相关承诺书。写两个人的名字表示房屋为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买卖时也一样共同去申请登记。共有房屋,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登记。共有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也可以由相关的共有人申请,但因共有性质或者共有人份额变更申请房屋登记的,应当由共有人共同申请。
    二、结婚房子车子都是男方家离婚如何处理
    夫妻离婚时,财产分割的处理方法是:
    1、夫妻一方婚前购买的房屋,并支付全部房款,应属于一方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当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3、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以一方名义登记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4、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均等分割。
    三、离婚了房贷该怎么处理
    离婚了房贷的处理如下:
    1、夫妻双方共同贷款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所以尚未还清的贷款也属于夫妻双方共同的债务,所以双方必须共同承担还款的义务;
    2、如果两个人感情破裂,离婚了,该负债仍然需要夫妻共同来偿还。但是如果夫妻双方经过协商也可由其中一方进行偿还;
    3、如果离婚后购买房屋的一方无力支付房屋贷款,银行仍有权向其配偶追偿。
    未获取房屋的一方代替另一方向银行偿还了房屋贷款后,代偿一方可以向另一方追偿。根据规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一条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行为人实施的行为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行为人实施的行为未被追认的,善意相对人有权请求行为人履行债务或者就其受到的损害请求行为人赔偿。但是,赔偿的范围不得超过被代理人追认时相对人所能获得的利益。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为人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行为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
    第二百九十七条
    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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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6 22:3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