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了医保什么时候生效 |
释义 | 一般在职工医保参保的次月,当地的政府部门会确认参保人员是否缴纳了基本医疗保险费,如果是,从1号开始医保就生效了。而若出现中断缴费的情况,也是在续保之后的次月1号开始生效。续保生效后发生的住院费用可以通过医保报销,至于续保之前产生的住院费用,医保是不会报销的。 一、职工医保参保对象: 1、从缴费的下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2、用人单位和职工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欠费的下月起,参保人员停止享受医保待遇;用人单位和职工补足本金和滞纳金后,参保人从缴费的到账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二、灵活就业医保参保对象: 1、从缴费的下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2、个人未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从欠费的下月起,参保人员停止享受医保待遇;个人补足本金和利息后,参保人从缴费的到账之日起开始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个月内补足的,本结算年度内个人自付比例提高10%;逾期3个月补足的,本结算年度内个人自付比例提高15%; 三、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对象: 1、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首次参保的,从缴费到账90天后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90天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待遇)。 2、已参保续交次年保费的,应当在续保集中缴费期内足额缴费,2021年度的集中缴费期为2020年9月至12月。2021年度保费在2021年1月1日至3月31日前补足保费的。从到账之日起,开始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3、2021年3月31日后可缴费群体:除新生儿外,只办理当年户籍迁入的,复转军人,未就业大中专学生,未在90天内缴费的本市户籍新生儿,社会福利机构新接受的弃婴儿,刑满释放人员,以及劳动关系终止需要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人员,排查发现建档立卡脱贫或边缘户未参保的8类特殊人群的新参保登记和缴费。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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