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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双飞是否算聚众淫乱
释义
    法律分析:聚众淫乱,是指在首要分子的组织、策划、指挥下,多人纠集在起进行淫乱活动,聚众淫乱的”众”应至少是三人以上(包含三人),但并非特指三人以上的犯罪人员。如果仅有两人,不能构成。
    (一)”多人”包括三人以上的男性、女性,或男女混合。
    (二)”淫乱”是指男女多人在一起进行性行为或变态性行为。
    (三)首要分子是指在聚众淫乱活动中起组织、指挥、策划作用的人。”组织”是指纠集聚众淫乱的人员、选择或提供聚众淫乱的场所等;”指挥”是指安排淫乱的方式,也包括胁迫、诱骗他人参加淫乱活动等;”策划”是指为聚众淫乱活动出谋划策等。只要起到其中一种作用的,就可认定为首要分子。
    一、什么是淫秽乱交
    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就是通过一定的社会结构中人们必须共同遵守的生活规则来维护的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违反了这种公共生活规则,也就打破了公共生活有条不紊的状态。因此,对公共秩序的破坏实质上就是对公共生活规则的违犯。公共生活的内容主要有三个方面:(1)旨在保护人的安全和尊严,特别是保护老幼弱者的安全规则。(2)旨在调节公共场所秩序的纪律规则。(3)旨作维护日常生活中稳定联系和风尚习俗的交往规则。安全规则对人们的社会活动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因而它也可以贯穿到纪律规则和交往规则之中。纪律规则和交往规则,就其特点、意义而言,分别反映了公共生活规定所调整的两个领域,与之相关联的,公共秩序也就大致可以划分为以下两个方面:即通过纪律规则所调整的公共场所秩序以及通过交往规则所调整的人们在日常生活中的聚众交往和风俗习尚。聚众淫乱违犯了公共生活规则,破坏了公共秩序。在实践中,人们常常感到淫乱犯罪的客体不好理解,认为这类行为除了在光天化日之下大搞淫乱之外,通常都是暗地进行的,并且是互相自愿的,因此不好说就破坏了公共秩序。
    二、聚众淫乱构成要件是什么?
    聚众淫乱的构成要件是:
    1、客体:本罪侵犯的客体是社会公共秩序和社会风化。
    2、客观:聚众行为:聚众,是指纠集众人,是指由首要分子故意发动、纠集特定或不特定多数人于一定时间聚集于同一地点。淫乱行为:违反道德规范的性交行为,还应包括其他刺激、兴奋、满足性欲的行为,如聚众从事手淫、口淫、鸡奸等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九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明知他人从事前款活动,为其提供条件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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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1:4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