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六年了还可以财产分割吗 |
释义 | 离婚六年了如果发生以下情况可以进行财产分割。 首先,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根据法律的规定,领取了离婚证,双方的婚姻关系也已经结束,签订的离婚协议书也产生了效力,财产分配依据协议来进行。 另外,如果一方要求重新分割财产的,法律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存在以下情况的,可以去法院起诉重新分割财产: 1、协议离婚后,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2、协议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3、离婚协议中漏分的夫妻共同财产; 4、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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