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法年休假规定 |
释义 | 按照《劳动法》第四十五条 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工作时间累计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每年享有5天年假;工作时间累计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每年享有10天年假;工作时间满二十年的,每年享有15天的年假。 带薪年休假的含义 带薪年休假是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一年后,每年依法享有的保留职务和工资的一定期限连续休息的假期。 劳动者能享受带薪年休假的条件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 带薪年休假的假期 (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四、劳动者能不享受当年的带薪年休假的规定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一)职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 (二)职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单位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 (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职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四)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职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职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 第二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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