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夫妻离婚婚前房子归谁 |
释义 | 夫妻婚前房产离婚一般不分,但根据财产协议可以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和最高法院解释,婚前财产是指结婚前夫妻一方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个人所有财产、财产权利、利息和形态转化的财产。婚前财产包括个人财产、人身损害赔偿、遗嘱或赠与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专用生活用品等。 法律分析 一、夫妻婚前房产离婚怎么分 1、夫妻婚前房产离婚一般不分,因为夫妻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依法归一方个人所有;但是如果夫妻双方有通过签订书面的财产协议约定婚前财产婚后归夫妻共同所有的,可以分。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三十一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二、夫妻婚前财产有哪些 1、婚前财产是指在结婚前夫妻一方就已经取得的财产。 2、一方的婚前财产是指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包括动产和不动产。一方婚前财产可分为以下4类: (1)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一方婚前获得预售房屋的产权而且完全支付了房款,婚后才实际取得该房的所有权等。 (3)婚前财产的利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利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 3、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结语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相关解释,夫妻婚前房产离婚一般不分,因为婚前个人财产不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如果夫妻双方通过书面财产协议约定了婚前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那么可以进行分割。因此,在处理夫妻婚前财产时,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协商解决,若协议无法达成,则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的权益原则进行判决。此外,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知识产权收益等,但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以及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等也属于个人财产范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八条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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