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如何跟公司签合同 |
释义 | 《民法典》合同要根据法律规定来,一般要有基本信息与违法责任等条款。 第四百七十条;【合同主要条款与示范文本】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一、个人与公司签订合同是有效的吗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满足一定条件就是有效的。 1、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民事行为能力包括合同行为能力和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这是当事人了解和把握合同的发展状况及法律效果的基本条件。 (1)自然人签订合同,原则上须有完全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行为能力人不得亲自签订合同,而应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签订。民法典有一个例外规定,限制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签订纯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合同。 (2)对于非自然人而言,必须是依法定程序成立后才具有合同行为能力。同时还要具有相应的缔约能力,即必须在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部门授予的权限范围内签订合同。 2、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缔约人的表示行为应真实地反映其内心的效果意思,即其效果意思与表示行为相一致。 意思表示不真实,对合同效力的影响应视具体情况而定,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在一般误解等情况下,合同仍为有效。 (2)在重大误解时,合同则可被变更或者撤销。 (3)在乘人之危致使合同显失公平的情况下,合同可被变更或者撤销。 (4)在因欺诈、胁迫而成立合同场合,若损害国家利益,合同无效;若未损害国家利益,合同可被变更或撤销。 二、以欺诈手段订立劳动合同的效力认定 我国《劳动法》第十八条对采取欺诈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规定为无效的劳动合同,并将确认合同效力的权力赋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法院。《劳动法》九十七条规定,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劳动合同的无效是由于劳动者的原因所导致,劳动者该如何对用人单位承担法律责任,《劳动法》及司法解释并未作出规定。2008年开始实施的《劳动合同法》第八十六条规定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给对方造成损害的,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此,在劳动合同订立时,劳动者如对用人单位欺诈,损失的仅仅是欺诈被识破后的剩余劳动合同期限履行利益;而用人单位的欺诈,其后果也就是合同不再履行,向劳动者按照同工同酬原则支付劳动报酬,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再支付数额有限的经济补偿金作为赔偿而已。如此立法,欺诈几成必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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