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烟台市没有具体的拆迁补偿标准规定。但是,国家已经制定了《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对拆迁补偿作了规定,烟台市在执行拆迁补偿时也需要遵循该条例。 法律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条例》 第三条 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依法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标准,并定期修订。 第十三条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组织编制、公布城市房屋拆迁与补偿标准。 第十四条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拆迁补偿资金管理制度,保证拆迁补偿资金专款专用。 第十五条 拆迁补偿内容应当包括征收房屋的补偿、搬迁补助、安置补助等,由征收单位依照有关规定核定并支付。 第十六条 拆迁补偿标准应当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经济发展水平,以及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合理确定,并在公示期内接受社会监督。 因此,烟台市在制定拆迁补偿标准时,应当遵循国家有关规定,并确保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