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卫生室建设标准 -法律知识 |
释义 | 法律分析: 该标准主要是针对村卫生室。按照服务范围和服务人群,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立一所一般村卫生室;服务人口在3000-4000人或服务区域10-15平方公里设立一所中心村卫生室。 法律依据: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 第十二条 村卫生室设置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符合当地区域卫生规划、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新农村建设规划; (二)统筹考虑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农村居民卫生服务需求、服务人口、地理交通条件等因素,方便群众就医; (三)综合利用农村卫生资源,优化卫生资源配置; (四)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达到《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要求。 第十三条 原则上一个行政村设置一所村卫生室,人口较多或者居住分散的行政村可酌情增设;人口较少或面积较小的行政村,可与相邻行政村联合设置村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的行政村原则上可不设村卫生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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