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1.国家规定女职工生育享受15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2.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产假15天;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产假42天;5.男方享受10天护理假;夫妻异地生活的,护理假为20天;6.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法律依据: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 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