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能一概而论的说计入交通费还是医疗费,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救护车确实不同于一般交通工具,上面还配备有医护人员和医疗设备,也确实是提供了相应的医疗服务,交通费不仅仅是计算受害人自身因就医或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也应当计算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陪护受害人就医或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费用,救护车上的医护人员无疑也属于必要的陪护人员,所产生的救护车费当然也应当计入交通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