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在理赔时需要合法有效的医疗证明和相关病历资料,以证明被保险人确实患有保险条款中列出的重大疾病。此外,若被保险人接受了支架手术等治疗,还需提供手术过程、手术时间、医院明细等相关材料。 法律依据: 1.《保险法》第三十七条: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或者因保险合同约定的原因导致保险金给付的,保险人应当及时给付保险金。 2.《保险条款》:保险公司在理赔时可根据条款的约定要求被保险人提供相应的医疗证明和病历资料,以证明被保险人确实患有保险条款中列出的重大疾病。 3.《医疗纠纷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据诊疗规范进行治疗,并保存患者的病历资料和相关医学记录。被保险人可向医疗机构索取治疗记录和医疗费用明细等相关材料。 总之,被保险人在重疾险理赔时应提供合法有效的医疗证明和相关病历资料,以确保保险公司能够及时、准确地处理理赔申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