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起诉应携带哪些文件? |
释义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起诉离婚需要准备起诉书和相关证据,如家暴、出轨等。只要这些材料是合法真实的,都可以作为离婚案件的证据。此外,还需要准备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的离婚协议书。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一方要求离婚,可以通过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时,会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感情确已破裂,将准予离婚。 法律分析 起诉离婚应该带的资料:起诉书、家暴、出轨等证据,只要涉及离婚案件相关且是合法真实的材料,都可以作为起诉离婚的材料;对于子女的抚养以及财产的分割离婚协议书。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拓展延伸 离婚诉讼所需材料清单 离婚诉讼所需材料清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4.房产证原件及复印件;5.财产证明材料,如银行存折、房产证明等;6.收入证明,如工资单、税单等;7.子女相关证件,如出生证明、监护权协议等;8.相关证据材料,如通话记录、短信截图等;9.律师委托书;10.其他与离婚案件有关的文件和证明材料。请注意,具体需要准备的材料可能因地区和个案而有所差异,建议咨询当地律师以获取准确信息。 结语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的规定,离婚诉讼所需材料包括结婚证、身份证、户口本、房产证等,以及财产证明、收入证明、子女相关证件、相关证据材料等。具体需要准备的材料可能因地区和个案而有所差异,请咨询当地律师获取准确信息。离婚是一项严肃的法律程序,人民法院将进行调解,如调解无效则准予离婚。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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