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预备犯罪分主从犯吗 |
释义 | 预备犯罪,属于共同犯罪的,分主从犯。在犯罪预备中,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在犯罪预备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一、主犯没抓住从犯怎么判刑 一般情况下需要等主犯归案之后才能判刑。只有主犯逃跑一年以上没有办法抓获归案的,才能把现有的罪犯进行审判和宣判。从犯的量刑是比照主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一般来说从犯判处的刑罚不可能比主犯重,但如果从犯有其他从重处罚的情节,那么从犯判处的刑法就会重于主犯。 从犯的分类具体如下: 1、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起次要作用的正犯是相对于起主要作用的正犯而言的,虽然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构成客观要件的行为,但衡量其所起的作用仍属于次要的犯罪分子。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直接参加了实施犯罪行为,但在整个犯罪活动中起次要作用。比如,在犯罪集团中,听命于首要分子,参与了某些犯罪活动;或者在一般共同犯罪中,参与实施了一部分犯罪活动。一般起次要作用的正犯具体罪行较轻、情节不严重,没有直接造成严重后果; 2、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帮助犯是相对于正犯而言的。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为实施共同犯罪提供方便,创造有利条件、排除障碍等,例如,提供犯罪工具,窥探被害人行踪,指点犯罪地点和路线,提出犯罪时间和方法的建议,事前应允帮助窝藏其他共同犯罪人以及窝赃、销赃等。 二、团伙犯罪如何量刑 共同犯罪案件中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对于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提出了对自己直接实施的具体犯罪以及其结果承担刑事责任外,还要对集团成员按该集团犯罪计划所犯的全部罪行承担刑事责任。 对于没有从事组织指挥活动,但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人,因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从犯也应对自己参与的全部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对于从犯应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第二十七条 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是从犯。 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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