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有合同之债能否抵销? |
释义 | 在我国民事法律中并不是只有合同之债才能抵销的。当事人互负债务,根据债务性质可以抵消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当事人互负的债务种类、品质不相同,经当事人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 一、处理债权人如何免除债务 处理债权人免除债务: 1、免除消除债务; 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 3、债务的免除不能损害第三人的利益; 4、当事人互相负债,债务标的物种类和质量相同的,任何一方都可以抵销自己的债务和对方的到期债务;但根据债务性质,根据当事人约定或者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二、民法典抵销什么意思 当双方当事人所负债务额相同时,其互负债务消灭。当双方所负债务额不等时,债务数额小的一方的债务消灭,债务数额大的一方的债务部分消灭,债务人对未消灭的债务部分仍负清偿义务。在合意抵销中,双方当事人可以就抵销的效力作出约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三、共享债权包括哪些内容 共享债权包括的内容有: 1、继续履行尚未履行的双重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无因管理或不当得利而产生的债务; 3、为继续经营而产生的债务; 4、破产管理人或者有关人员在执行职务时对他人造成损害的,需要赔偿的债务也是共同债务; 5、债务人财产损害造成的债务,债务人因债务人财产本身造成人身或者财产损害的,债务人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属于共同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 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 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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