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做合同到底有什么意义 |
释义 | 实践合同区别于诺成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成立的合同。常见的实践合同有保管合同、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 一、属于诺成合同的有哪些 诺成合同,是指以缔约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为充分成立条件的合同。买卖合同、租赁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技术合同、技术开发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居间合同都是诺成合同。 在诺成合同中,如不交付标的物则会构成违约责任。有些诺成合同,需要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要依照其规定。 二、买卖合同属于实践合同呢 买卖合同不是实践合同,而是诺成合同。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而买卖合同,一般自双方签字(盖章)即生效。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五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第五百九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标的物的名称、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结算方式、合同使用的文字及其效力等条款。 三、什么样的合同属于实践合同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指除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外,还须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交付才能生效的合同。 典型的实践合同包括以下几种: (一)定金合同; (二)借用合同; (三)保管合同,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将物交付他方保管的合同; (四)民间借贷(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关系),是当事人约定一方将一定种类和数额的货币所有权移转给他方,他方于一定期限内返还同种类同数额货币的合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六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六百七十九条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第八百九十条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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