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有哪些 |
释义 | 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具体如下:1、科学发现;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4、动物和植物品种;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二者结合作出的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一、不能授予专利权的有哪些 1、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具体如下: (1)科学发现; (2)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 (3)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 (4)动物和植物品种; (5)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 (6)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二者结合作出的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二十二条 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实用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 本法所称现有技术,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 二、侵犯专利权的行为有哪些 侵犯专利权的行为具体表现为: 1、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为生产经营的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专利产品或者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2、假冒他人专利与冒充专利。即违背专利权人的意志,以欺骗他人获取高额利润为目的,通过广告宣传或者其他方法,将自己的非专利产品谎称是利用专利技术制造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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