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电动三轮车是否属于机动车类别? |
释义 | 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范畴,但不是合法的机动车。在速度、质量、尺寸等方面具备机动车特性,应按照机动车处理,不能减轻肇事者责任。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规定,机动车需登记后方可上路行驶,未登记的需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法律分析 电动三轮车属于机动车的范畴。 1、公安部交管局就此问题明确答复,对电动三轮车按照机动车处理。 2、电动三轮车其性质是属于机动车,但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所说的“上道路行驶的”一种合法的机动车,而是一种禁止上路行驶的非法拼装或组装的机动车。 3、电动三轮车在其速度、质量、尺寸上均具有机动车的特性,而不能以该产品是否收入国家有关产品目录为由忽视其危险性从而减轻肇事者应承担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国家对机动车实行登记制度。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尚未登记的机动车,需要临时上道路行驶的,应当取得临时通行牌证。 拓展延伸 电动三轮车的法律地位和分类是什么? 电动三轮车的法律地位和分类是根据不同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而异。在某些地方,电动三轮车被视为机动车辆,需要遵守机动车的相关法律法规,如注册、上牌、交通规则等。而在其他地方,电动三轮车可能被归类为非机动车,受到非机动车的管理和限制。法律地位的区别也会导致电动三轮车在保险、道路使用权等方面的差异。因此,要确定电动三轮车的法律地位和分类,需要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并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或机关部门的意见。 结语 电动三轮车的法律地位和分类因地区而异。在某些地方,它被视为机动车辆,需要遵守机动车的相关法律法规。而在其他地方,它可能被归类为非机动车,受到非机动车的管理和限制。法律地位的区别也会导致电动三轮车在保险、道路使用权等方面的差异。因此,要确定电动三轮车的法律地位和分类,需要参考当地的法律法规,并咨询相关法律专业人士或机关部门的意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二节 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四十八条 机动车载物应当符合核定的载质量,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得违反装载要求,不得遗洒、飘散载运物。 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的,应当按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明显标志。在公路上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并应当依照公路法的规定执行。 机动车载运爆炸物品、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以及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应当经公安机关批准后,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悬挂警示标志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四章 道路通行规定 第三节 非机动车通行规定 第五十九条 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21修正):第三章 道路通行条件 第二十六条 交通信号灯由红灯、绿灯、黄灯组成。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准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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