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穿和服不违反法律,但是穿着和服寻衅滋事违法。 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宣扬、美化侵略战争和侵略行为,寻衅滋事,扰乱公共秩序,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和服作为日本文化的一种象征物,在特殊纪念日时期穿和服可能会伤及民族感情,引发道德上的谴责。但就法律上而言,警方并不能因此认定穿和服女子为构成寻衅滋事。 从法律层面来说,穿和服就像吃日料一样是公民的自由,在法律并未对该行为作出规制之前就不违法,警方也并不能以此为由采取强制措施。 穿和服不构成犯罪,但特殊时期未必合适。 民族感情与民族团结作为中华民族共同生活的精神纽带,深深的烙在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心中。中日关系友好发展是趋势也是未来,但历史痕迹是真相也是记忆,里头填满了民族感情。在抗战胜利纪念日等特殊时期穿和服走上街头虽不犯法,但也许会伤害到所见之人的民族感情。 穿和服在街道拍照一定不构成犯罪,但虽说不构成犯罪,我们也应当顾及我们的民族感情,了解我们的民族历史,最起码应该在抗战纪念日等特殊时期慎重选择,做到既不违法也不违背社会道德。 一、寻衅滋事的定罪标准 1、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 2、引起他人精神失常、自杀等严重后果的; 3、多次随意殴打他人的; 4、持凶器随意殴打他人的等。 5、寻衅滋事罪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二、构成寻衅滋事罪的条件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 2、客观方面表现为无事生非,起哄捣乱,无理取闹,殴打伤害无辜,肆意挑衅,横行霸道,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 3、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年满l6周岁且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构成本罪; 4、在主观上只能由故意构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毁损、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