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不办理变更登记的股权转让有效吗 |
释义 | 法律分析: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但我国法律规定,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一、股权转让需要办理工商登记吗 股权转让未进行工商登记是可以的,股权转让变更登记不是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要件,当事人未办理登记手续不影响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 但是不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二、股权转让有怎样的效力 股权转让的效力: 1、对股东的效力。股权转让经当事人之间达成协议即为有效,基于股份或者出资产生的权利,包括受益权和表决权均应由买方继受。 2、对公司的效力。股权转让经当事人达成协议,变更公司章程或将买方姓名或者名称记载于公司股东名册后,受让人即成为新股东,凡股份或者出资上一切权利均归十新股东享有和行使,公司须对新股东负责。 3、对第三人的效力。股权一经合法转让并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后,即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 三、股权转让合同成立之后股权是否就会转让了 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并不等同于股权转让生效。股权转让合同的生效是指对合同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的问题; 股权转让的生效是指股权何时发生转移,即受让方何时取得股东身份的问题,一般认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登记是设权性登记,股东名册的变更是受让人取得股权的标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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