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客观: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八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法律主观: 南京儿童医保报销的方式为先由个人支付全部费用后,在3个月内,凭户口簿或居住证、病史资料及医疗费收据等,到区县红十字会少儿医疗基金办公室按规定申请报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