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拆迁房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核实拆迁房是否为夫妻婚后的财产,分以下几种情况: 1、拆迁房屋为夫妻双方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此房在拆迁时为夫妻共同财产。 2、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另一方将户口迁入此房落户,根据当地的拆迁政策,以户分配拆迁安置费的,此安置款中有一部分为夫妻共同财产。 3、拆迁房屋是夫妻一方婚前财产,婚后另一方没有落户此房,安置款中也没有分配给另一方的份额,此种情况下拆迁房是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六条?拆迁人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对被拆迁人进行补偿安置。被拆迁人应当在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北京市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第十四条?拆迁宅基地上房屋实行货币补偿的,拆迁人应当向被拆迁人支付补偿款。补偿款按照被拆除房屋的重置成新价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确定。房屋重置成新价的评估规则和宅基地区位补偿价的计算办法由市国土房管局制定并公布。? 按照前款规定对被拆迁人给予货币补偿的,不再进行房屋安置或者另行审批宅基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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