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孤儿年满18岁以后的政策规定是: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登记的适龄孤儿提供职业培训补贴和免费职业介绍,并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鼓励和帮助其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等。 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由地方县级以上民政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和条件认定。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收留抚养下列儿童: 1、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 2、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3、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4、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 5、法律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其他儿童。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关于加强孤儿救助工作的意见》 第三条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对城镇登记失业的适龄孤儿按规定提供职业培训补贴和免费职业介绍,并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鼓励和帮助其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 县、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要积极扶持法定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但未就业的农村孤儿从事农业生产活动,或引导和帮助其进城务工,劳动保障部门要按规定落实相关就业服务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