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特点:1、双方签订的合同。2、双方需支付费用的合同。3、无需形式要求的合同。4、限制第三方的合同,收货人无需参与签订合同,但可以直接获得合同约定的利益,并受合同约束。 法律分析 国际多式联运合同的特点: 1、多式联运合同是双方签订的合同。 2、多式联运合同是付费的合同。 3、多式联运合同是不需提前通知的合同。 4、多式联运合同具有约束第三方的性质,收货人不参与合同的签订,但可以直接获得合同规定的利益并自动受到合同的约束。 法律依据 《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第一条第一款本公约中:“国际多式联运”是指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为履行单一方式运输合同而进行的该合同所规定的货物接交业务,不应视为国际多式联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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