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指的是包括有期徒刑外的无期徒刑、死刑。无期徒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方法;死刑是剥夺犯罪分子生命的方法。此外,死缓并不是一种单独刑事处罚,一般是包括在死刑里面的。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八条 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 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 (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 (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