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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跟职工社保冲突吗?有什么区别
释义
    《社会保险法》规定,退休后只能领取一份养老金,不能同时交。根据《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满足条件的人可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并享受相应待遇,缴费年限不足者可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时需办理相关手续,个人账户合并,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
    法律分析
    不可以同时交。按照我国《社会保险法》的相关规定,每个人退休以后只能享受一份养老金的待遇,以个人身份证号做识别,退休只能办理一次,养老金只能领取一份,同时缴费部分,退休前两地养老保险账户要合并,要办理其中一个养老保险的重复缴费退费。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
    第三条,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按照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领取条件时,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
    第四条,参保人员需办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的,先按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有关规定确定待遇领取地,并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再办理制度衔接手续。参保人员申请办理制度衔接手续时,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在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提出申请办理。
    第五条,参保人员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或折算为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
    结语
    根据我国《社会保险法》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退休后只能享受一份养老金待遇,不可同时领取。根据个人身份证号进行识别,退休和养老金只能办理一次,同时缴费部分需要合并,并办理养老保险的重复缴费退费手续。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可以根据缴费年限申请转入相应的养老保险制度并领取相应待遇。转入时需要办理制度衔接手续,并将个人养老保险关系归集至待遇领取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储存额将并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缴费年限不合并计算。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应当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出现支付不足时,政府给予补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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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15:1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