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禁止向水体倾倒畜禽废渣。运输畜禽废渣,必须采取防渗漏、防流失、防遗撒及其他防止污染环境的措施,妥善处置贮运工具清洗废水。 对超过规定排放标准或排放总量指标,排放污染物或造成周围环境严重污染的畜禽养殖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提出限期治理建议,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法律依据: 《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第十一条畜禽养殖场排放污染物,应按照国家规定缴纳排污费水体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地方规定排放标准的,应按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 第十八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以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采取有效措施,致使储存的畜禽废渣渗漏、散落、溢流、雨水淋失、散发恶臭气味等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和危害的(二)向水体倾倒畜禽废渣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