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我国公民基本权利的主要内容,具体如下: 1、人身权利。公民享有生命权、健康权和身体自由权。这意味着公民有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不受任意侵犯和伤害。 2、人格权利。公民享有姓名权、名誉权和荣誉权。这意味着公民有权保护自己的个人身份和声誉,不受诽谤、侮辱和虐待。 3、自由权利。公民享有言论自由、出版自由、宗教信仰自由、集会自由和结社自由等权利。这意味着公民有权表达自己的意见、参与宗教活动、组织和参加集会以及成立各种组织。 4、平等权利。公民享有平等待遇和平等机会的权利。这意味着公民不受种族、性别、宗教、国籍、残疾等因素的歧视,享有平等的社会地位和机会。 5、财产权利。公民享有私有财产权和合法财产的保护权利。这意味着公民有权拥有、使用、处置自己的财产,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6、司法权利。公民享有公正审判和法律救济的权利。这意味着公民有权在法庭上得到公正对待,有权寻求法律的保护和救济。 公民政治权利包括: 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2、公民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的权利; 5、批评建议、申诉、控告、检举权。 综上所述,人身权利、人格权利、自由权利、平等权利等这些权利在我国的宪法和法律中得到了明确的保护。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