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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暂估入库产成品并且已销售,同时结转销售成本,但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未取得发票,所得税前是否纳税调整?
释义
    暂估入库产成品并且已销售,同时结转销售成本,但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未取得发票,所得税前是否纳税调整?暂估入库产成品并且已销售,同时结转销售成本,但在所得税汇算清缴前未取得发票,所得税前是否纳税调整不需要。税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相关的原则规定是《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办法>的通知》(国税发[2000]84号)中第三条:纳税人申报的扣除要真实、合法。真实是指能提供证明有关支出确属已经实际发生的适当凭据,合法是指符合国家税收规定,其他法规规定与税收法规规定不一致的,以税收法规规定为准。实务中税务较多运用的原则是: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发票已到达的或能提供能充分证明暂估入账真实性的其他原始凭证如合同等就不必做纳税调整,否则应做纳税调整,以防止企业滥用暂估入账。这样解释大家理解吗?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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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0:08: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