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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谁有权在病人病危时为其签字?
释义
    病危通知书需家属签字,否则无效。病危通知书是医院在病人病情恶化且有生命危险时发给家属的通知,通知书需要近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签字方为有效。
    法律分析
    由家属签字才生效,病危通知书是医院发出的,在病人病情趋于恶化,有危及生命可能的情况下,发给其家属的病情危急的具体情况通知书,病危通知书一般需要患者家属签字,否则就会无效,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配偶、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
    拓展延伸
    病人病危时的医疗决策权归属问题
    在病人病危时的医疗决策权归属问题中,关键在于确定谁有权利代表病人进行签字。根据法律和伦理原则,通常情况下,病人本人拥有最高的决策权。然而,在病危情况下,病人可能无法表达自己的意愿。这时,家属或指定的医疗代理人可能被授权代表病人作出决策。医疗机构通常会有相关的程序和政策来解决这一问题,并确保代表病人签字的人具有合法的授权。在实践中,医生和医疗团队也会参与决策过程,以确保最佳的医疗利益和病人权益得到保护。因此,病人病危时的医疗决策权归属问题需要综合考虑法律、伦理和实际情况,以确保病人的最佳利益得到尊重和保护。
    结语
    在病人病危时的医疗决策权归属问题中,家属签字的重要性不可忽视。病危通知书是医院向病人家属发出的,用于告知病情危急的具体情况。然而,这份通知书只有在患者家属签字后才能生效,否则将失效。近亲属包括配偶、血亲和姻亲,他们在病人无法表达意愿时可能被授权代表病人作出医疗决策。医疗机构通常有相关程序和政策来确保代表病人签字的人具备合法授权。医生和医疗团队也会参与决策过程,以保护病人的权益和医疗利益。因此,在病人病危时的医疗决策权归属问题中,需要综合考虑法律、伦理和实际情况,以保障病人的最佳利益。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章 医疗事故的赔偿 第五十一条 参加医疗事故处理的患者近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的,参加丧葬活动的患者的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住宿费,参照本条例第五十条的有关规定计算,计算费用的人数不超过2人。
    在尚无有效或者更好治疗手段等特殊情况下,医师取得患者明确知情同意后,可以采用药品说明书中未明确但具有循证医学证据的药品用法实施治疗。医疗机构应当建立管理制度,对医师处方、用药医嘱的适宜性进行审核,严格规范医师用药行为。
    (三)在医疗联合体内的医疗机构中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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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18 22: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