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可以加别人名字吗? |
释义 | 房产证可以加外人名字,但没有强制性规定。申请人需提交相关材料并负责真实性。房产证被抵押不影响落户,可提供相关文件代替房产证。房产抵押是在房管局办理登记,房产证仍在当事人手里,不影响基本功能。 法律分析 一、房产证能加外人名字吗 房产证是可以添加外人名字的。我国法律对此没有进行强制性规定。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 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到不动产登记机构办公场所申请不动产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将申请登记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前,申请人可以撤回登记申请。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二、房产证被抵押可以落户吗 1、落户和房产抵押没有直接关系,对于在银行按揭购买的商品住房,其按揭还款未缴完,《房屋所有权证》还被银行质押的,可提供银行按揭合同、购房合同、开发商开具的缴款收据(核原件、留复印件并加盖“原件和复印件一致”审核章及审核人名章),还要提供物业开具的入住证明,即可代替房产证。 2、房产抵押给银行,并不是把房产证放在银行,而是去房管局办理抵押登记,房产证上会打印上“此房产于X年X月X日已经抵押给XX银行”等,有他项权证是在银行。房产证实际上一直在当事人的手里,不会影响到基本功能。 结语 房产证可以加上外人的名字,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和第十六条的规定,申请人需要提交相关材料并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手续。对于房产被抵押的情况,落户和抵押并没有直接关系。购买按揭房产的人可以提供相关合同和证明文件来代替房产证。抵押是在房管局办理登记,房产证仍然在当事人手中,不会影响其基本功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七章 附则 第七十三条 本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2019修正):第四章 房地产交易 第四节 房屋租赁 第五十五条 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租用房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由租赁双方协商议定租金和其他租赁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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