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是否可以重新修改离婚协议 |
释义 | 离婚协议书在没有去民政局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之前,是不生效的,自然可以更改协议书中的内容。但一经在民政局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便即生效,单方不得随意更改,除非能够证明在签订离婚协议书的过程中,一方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况。另一方可以在离婚协议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法院变更财产分割。 一、民法典离婚协议双方都签字了是否立刻生效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不管是在民政部门离婚、还是通过法院离婚,离婚协议书是在办理了离婚手续后才会生效。如果已经签订好离婚协议,在没办离婚手续前,如果一方反悔,就不会发生效力。法院审判时,也不会按离婚协议书确定判决书内容,可能判离婚,也可能不准离婚。签订离婚协议时,如果一方存在欺诈、胁迫行为。那么离婚后的一年内,另一方可要求法院撤销财产分割的约定,重新分割财产。 二、有对财产分割的异议怎么处理 对财产分割有异议,如果双方还没有去民政局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书还没有生效,该由双方协商解决。如果已经办理了离婚登记手续,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重新分割,但是必须是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才可以重新分割。 三、协议财产分割反悔的应当如何处理 协议财产分割反悔需要根据以下情形处理: 1、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并没有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此时离婚协议是没有法律效力的,也不必履行协议上的内容。 2、双方签了离婚协议书后并且去婚姻登记机关登记离婚的,此时离婚协议已经生效,如果一方反悔不履行协议内容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履行义务。 但是,签订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法院会判决重新分割财产。 3、在法院的调解下达成的离婚协议书,如果一方返悔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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