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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应当接受什么监督
释义
    公共机构的节能监督管理工作由国务院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主管。公共机构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节能工作负全面责任。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的监督,任何人对公共机构的浪费行为都有举报的权利。
    一、施工工程质量要求有哪些
    施工工程质量要求的内容有:
    1、施工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提交工程质量验收报告;
    2、若在自检的过程中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施工单位应立即整改,且在整改完成后提交竣工报告;
    3、施工单位需自行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自检;
    4、主体结构以及建筑节能分部工程的验收工作应由设计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的技术、质量负责人负责。
    二、建筑工地归哪个部门管
    建筑工地由国家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管。建筑工程施工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能:
    1、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和工程检测的监督管理工作。
    2、具体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工程质量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
    3、按照国家及省制定的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对受监工程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及有关机构履行质量职责情况和工程实物质量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向工程备案管理机构提交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5、对工程参建各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质量信誉进行管理。
    6、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权限对责任主体和有关机构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调查取证和核实,提出处罚建议或按委托权限对违法违规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7、受理并及时处理本地区建设工程质量投诉,参与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组织开展质量问题的技术鉴定等。
    三、公租房质量太差了找谁举报
    去当地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进行投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都有权进行举报、投诉。住房城乡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接到举报、投诉,应当依法及时核实、处理。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规划、年度投资计划和房源筹集,组织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对象的审核、公示、配租和监督管理等工作。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第八条公共机构的节能工作应当接受社会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举报公共机构浪费能源的行为,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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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8:56: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