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了解您的权益与义务 |
释义 | 职工根据工作年限享受带薪年休假,1-10年5天,10-20年10天,20年以上15天。年休假可以集中或分段安排,不跨年度安排,但特殊情况下可跨1个年度。不能享受带薪年假的情况包括没有连续工作满1年以上或工作时间不在当前单位。未休假天数按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新进单位的年休假按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不足1天不享受年休假。 法律分析 (一)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 (二)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 (三)职工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 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年休假的休假安排: (一)单位根据生产、工作的具体情况,并考虑职工本人意愿,统筹安排职工年休假。 (二)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单位因生产、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职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假。对职工应休未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哪些情形不能享受带薪年假 享受带薪年假前必须有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工作时间,但是该工作时间不要求必须是在当前单位的工作时间。 《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三条规定:“职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第五条第一款规定:“职工新进用人单位且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当年度年休假天数,按照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折算确定,折算后不足1整天的部分不享受年休假“。 拓展延伸 权益与义务:保障您的法律权益与履行社会责任 保障您的法律权益与履行社会责任是我们作为律师的首要任务。我们致力于为您提供全面的法律服务,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我们深入了解法律法规,为您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帮助您了解自己的权益和义务。我们还将引导您履行社会责任,促使您遵守法律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我们的团队由经验丰富的律师组成,具备专业知识和执业经验,能够为您解决各种法律问题。无论是合同纠纷、劳动争议还是其他法律事务,我们都将竭诚为您服务,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结语 我们作为专业律师编辑,致力于保障您的法律权益和履行社会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可享受5天年休假,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可享受10天年休假,满二十年的可享受15天年休假。单位应根据生产工作情况和职工意愿统筹安排年休假,一般不跨年度安排。若职工因工作需要无法休假,需经职工同意,并按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享受带薪年假前需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不限于当前单位。我们将为您提供准确的法律意见和建议,确保您的权益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2009修正):第三章 人民防空工程 第二十三条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设计、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 人民防空工程专用设备的定型、生产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 本法所称管道附属设施包括: (一)管道的加压站、加热站、计量站、集油站、集气站、输油站、输气站、配气站、处理场、清管站、阀室、阀井、放空设施、油库、储气库、装卸栈桥、装卸场; (二)管道的水工防护设施、防风设施、防雷设施、抗震设施、通信设施、安全监控设施、电力设施、管堤、管桥以及管道专用涵洞、隧道等穿跨越设施; (三)管道的阴极保护站、阴极保护测试桩、阳极地床、杂散电流排流站等防腐设施; (四)管道穿越铁路、公路的检漏装置; (五)管道的其他附属设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法:第二章 管道规划与建设 第十七条 穿跨越水利工程、防洪设施、河道、航道、铁路、公路、港口、电力设施、通信设施、市政设施的管道的建设,应当遵守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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