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不能以被保险人曾患病作为拒绝理赔的理由,除非该疾病已明确列入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七条:“保险公司不得在合同有效期内以被保险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未告知患有疾病或者健康情况不真实等理由拒绝承担保险责任。”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确定合同的内容。”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条:“单位人员因执行任务造成损害,由单位承担。” 注:本文为普法知识,仅供参考,具体细节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