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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精神病人遗嘱怎么立
释义
    精神病人不能立遗嘱,因为精神病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除非是间歇性精神病人在其意识正常时可以通过自书遗嘱的方式订立合法有效的遗嘱。
    遗嘱共有以下几个特征:
    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
    即遗嘱是基于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法律后果的法律行为。
    2、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具有遗嘱能力,不能设立遗嘱。
    3、设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
    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
    4、紧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
    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5、遗嘱是遗嘱人死亡时才发生法律效力的行为
    因为遗嘱是遗嘱人生前以遗嘱方式对其死亡后的财产归属问题所作的处分,死亡前还可以加以变更、撤销,所以,遗嘱必须以遗嘱人的死亡作为生效的条件。
    如果遗嘱人没有事实死亡,而是在具备相关的法律条件下,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一、订立遗嘱要求见证人到场
    我国法律规定的六种遗嘱形式中,除自书遗嘱外,都把见证人作为合法有效遗嘱的重要条件之一。
    订立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以保证遗嘱内容的真实性,防止他人擅自伪造、篡改、销毁遗嘱人所立的遗嘱。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下列人员不得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二、未成年人可以立遗嘱吗,遗嘱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未成年人人不能立遗嘱,因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但如果是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是可以立遗嘱的。
    遗嘱无效的情形如下:
    1、立遗嘱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内容不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受欺诈、胁迫立的。
    3、遗嘱是伪造的。
    三、自书遗嘱的条件有哪些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根据这项规定,自书遗嘱生效的要求是:
    1、须由遗嘱人亲笔书写遗嘱内容并签名;
    2、须由遗嘱人亲自用笔书写遗嘱全文;
    3、必须注明年、月、日,三项缺一不可。
    除此之外,遗嘱有效还有以下要求: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2、遗嘱必须是立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受胁迫欺诈所立遗嘱以及被篡改、伪造的遗嘱无效。
    3、遗嘱的内容不得违反法律,不得损害国家,集体的利益。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伪造的遗嘱无效。
    遗嘱被篡改的,篡改的内容无效。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还有问题请咨询专业律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三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
    遗嘱必须表示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受欺诈、胁迫所立的遗嘱无效。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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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9:20: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