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方在国外一方在国内离婚的,那么要按照离婚方式来处理。国外一方,委托国内的亲属、朋友或律师作为诉讼代理人代为诉讼的,要填固定格式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写好的授权委托书、离婚意见书。经我国驻外使、领馆认证。再在国内法院起诉离婚。国内一方可向其所在地的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