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 办过的准生证可以更改。按照计生条例的规定,准生证遗失,损坏,写错信息,可以补办或更正,带上结婚证,双方户口本,双方身份证,准生证到户口所在地乡镇政府的计生办更改。 准生证办了系统信息办理更改的流程如下: 1、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到女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到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 2、填写夫妻双方基本情况后,由双方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地居民、村民委员会)签署意见并盖章。 3、由女方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对《生育服务证》统一登记、编号、加盖公章后,交由当事人保存。 需要知道的是,在特殊情况下,对于想要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应当按照办理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程序申报,经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后报区(县)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市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后,发给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同时收回生育第一个子女的《生育服务证》。 综上所述,办过的准生证可以更改。拿着夫妻二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和结婚证,到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补办,再去派出所重新办理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第十六条 育龄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可以在现居住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生育服务登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