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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教育部对幼儿园监控如何规定的
释义
    

法律客观:
    


    《 民法典 》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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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7 13:34: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