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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做证人会被当事人知道么
释义
    不管证人是否出庭作证,只要证人的证言被律师或公诉机关作为证据使用的话,当事人都会知道证人作证的事情。在民事案件中,证人不出庭作证一般不会影响证人证言的效力。在刑事案件中,证人不出庭接受双方当事人及律师、法官的质证的话,证人的证言没有证明力,不可以作为定案的依据。在刑事案件中,证人不可以拒绝出庭作证,在民事案件中,律师如果要求证人出庭的话,证人可以拒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十九条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十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第六十一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证人及其近亲属的安全。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六十二条 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毒品犯罪等案件,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因在诉讼中作证,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采取以下一项或者多项保护措施:
    1、不公开真实姓名、住址和工作单位等个人信息;
    2、采取不暴露外貌、真实声音等出庭作证措施;
    3、禁止特定的人员接触证人、鉴定人、被害人及其近亲属;
    4、对人身和住宅采取专门性保护措施;
    5、其他必要的保护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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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9 6: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