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国家规定奶粉临期几个月下架 |
释义 | 一般奶粉临期2个月要下架。临期的标准因保质期的不同而有所不同,界定奶粉临期的时间也因各种奶粉的保质期不同而不同。一般保质期一年及以上的食物,临期为到期前45天,保质期为半年到一年的,临期为20天。食品下架的标准通常保质期到期或者食品经过检验不合格。 临期奶粉指的是临近保质期的奶粉,这种奶粉虽然还没到保质期,但是也接近保质期了,所以要在短时间内喝完。 药品临期时间几个月不能销售 商品临期不售卖的时间根据保质期和商品种类不同而有所不同。 1、保质期不同:保质期大于300天,剩余保质时长小于保质期十分之一时长,禁卖;保质期小 于等于300天,刺余保质期时长小于30天,禁卖。 2、商品种类:婴幼儿牛奶粉、婴幼儿羊奶粉、特殊配方奶粉利余保质期时长小T180,不得售卖。婴幼儿辅食、变幼儿管养品、婴幼儿调味品、要幼儿零食刺除保质期时长小于90天,不得售卖。普通商品剰余保质期小丁保质期时长的分之一或30天(最低30天)禁止情告。 根据《药品管理法》规定,超出有效期的药品是属于劣药范畴的,而销售劣药是犯法的。 临期商品的法律规定 食品在有效期内一般不予赔偿,如果食品变质可以要求赔偿。 保质期在一年以上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最后45天;保质期半年至1年的食品,临近保质期为最后30天;保质期半年以内的,临近保质期为最后15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七十四条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的食品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但不符合食品所标注的企业标准规定的食品安全指标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责令食品经营者停止经营该食品,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改正;拒不停止经营或者改正的,没收不符合企业标准规定的食品安全指标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1万元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5倍以上10倍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对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回收的食品进行显著标示或者单独存放在有明确标志的场所,及时采取无害化处理、销毁等措施并如实记录。 食品安全法所称回收食品,是指已经售出,因违反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或者超过保质期等原因,被召回或者退回的食品,不包括依照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可以继续销售的食品。 该内容由 徐丽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