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妻子反感同房可以申请离婚吗 |
释义 | 拒绝同房行为是女方个人意志的体现,女性作为独立的个体,具有处分自己身体的权利,强行与女性发生性行为的可能构成强奸。男方想要结束这段无性关系的,可以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女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一、男性的生育权的相关规定 一般来说怀孕是双方自觉自愿的行为,男性生育权是不能自己独立完成的,需要妻子自觉自愿的配合才能实现。这种自愿不仅体现在怀孕时,并且应当体现在从怀孕一直到胎儿出生这段时间内。胎儿孕育在女方的体内,女方是否愿意继续孕育胎儿,必然涉及到女方的人身自由权和生命健康权。 所以说,男性生育权的实现不但要有男方的意愿,也应当有女方自觉自愿的配合,而且这种配合从怀孕到孩子出生这段期间都应当是自觉自愿的。 女性进行堕胎是对自己身体权利的一种处分行为。我国法律对于人的民事权利认定是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并且采取的是独立呼吸说。当胎儿存在于母体时,胎儿并不能成为法律意义上的人,不具有权利能力,而被视为母体的一部分。民法上对胎儿的保护是通过对母体的保护来实现的,当外在因素如他人故意伤害导致流产,视为对母体的故意伤害,是对母体的生命健康权的侵害。既然是母体的生命健康权,那么作为母体的孕妇自然有权处分。 二、妻子拒绝同房妻子是否犯法 不违法。如果女方拒绝与男方发生性行为,男方应该和女方及时沟通,了解拒绝原因。如果女方是因为病情严重或者生理原因拒绝与男方发生性行为,女方应该与男方及时沟通。如果男方因为这件事去起诉离婚,法院要调解,第一次可能判决不予以离婚。如果丈夫在六个月后起诉坚持与有重病妻子离婚,法院也会判决夫妻离婚,但是判决从财产等方面多给妻子留一些。如果女方不是因为病情较为严重,不是因为生理原因,但是长期不愿意与男方同房,这件事会引起夫妻争吵,冷言相向,夫妻之间冷漠,甚至有家庭暴力,最后造成夫妻感情破裂,可以起诉离婚,最终法院核对证据后,确认夫妻感情已经破裂了,会判决夫妻离婚的。 三、拒绝同房算什么行为 拒绝性行为是一方个人意志的体现,一方作为独立的个体,具有处分自己身体的权利,强行与一方发生性行为的可能构成强奸。一方想要结束这段无性关系的,可以以夫妻感情破裂为由向另一方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起诉离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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