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民法典中非自愿的婚姻能否算是无效婚姻?
释义
    民法典规定非自愿的婚姻不一定无效。如果仅是非自愿但婚姻登记合法,需要离婚;若存在其他无效婚姻情形,则属于无效婚姻。存在胁迫情况可申请撤销婚姻。无效婚姻情形包括重婚、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和未到法定婚龄。重婚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结婚或共同生活,或明知有配偶而与之同居。
    法律分析
    民法典中非自愿的婚姻能否算作无效婚姻,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以下是几种情况的说明:
    1. 若仅是非自愿,且不存在其他非法情形,结婚登记合法,则不属于民法典规定的无效婚姻。此情况下,如欲解除婚姻关系,需离婚。
    2. 若非自愿且存在民法典规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则属于无效婚姻。
    3. 若非自愿且存在胁迫情况,则可在规定时间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婚姻。
    无效婚姻情形包括:
    1. 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登记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认定重婚关键在于是否构成另一夫妻关系。依据司法解释,重婚有两种情况:一是法律上的重婚,二是事实上的重婚,即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或没有配偶但知道对方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
    2. 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3. 未达法定婚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但对少数民族有特殊规定。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第一千零五十四条
    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和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无效婚姻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的规定。
    婚姻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该内容由 杨岚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2 23: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