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
释义
    消防法律法规和消防安全知识:消防法律法规包括消防法,该法是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的法律。其中规定了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健全社会化的消防工作网络。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及其消防安全责任人
    我国《消防法》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作如下界定: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应当将发生火灾可能性较大以及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单位,确定为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由公安机关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单位应当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守则十条
    消防安全守则十条:一、自觉维护公共消防安全,发现火灾迅速拨打119电话报警,消防队救火不收费。
    二、发现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96119电话,向当地公安消防部门举报。
    三、不埋压、圈占、损坏、挪用、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四、不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五、不在严禁烟火的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动用明火和吸烟。
    六、购买合格的烟花爆竹,燃放时遵守安全燃放规定,注意消防安全。
    七、家庭和单位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
    八、每个家庭都应制定消防安全计划,绘制逃生疏散路线图,及时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九、室内装修装饰不宜采用易燃材料。
    十、正确使用电器设备,不乱接电源线,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更换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外出时要关闭电源开关。
    法律依据:
    《消防法》第四条 国务院公安部门对全国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消防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并由本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消防机构负责实施。
    军事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协助;矿井地下部分、核电厂、海上石油天然气设施的消防工作,由其主管单位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消防工作。
    法律、行政法规对森林、草原的消防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该内容由 杨振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2 23: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