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学法免分” 一年两次可免6分 。“学法免分”是指:一个记分周期内未扣满12分的驾驶人,通过参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学习,经考试合格后,可以对一次扣3分及以下、未处理的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做减免记分的处理。一个记分周期只能申请两次,最高免除6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