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财政发工资的单位有:国家机关、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人民团体。 财政工资统发是按照国家工资制度规定的项目和标准,由财政部门统一发放机关事业单位的个人经费,实现收入透明化。将目前分散发放的津贴、补贴等工资性支出全部纳入财政统一发放范围,这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单位擅自扩大补助范围,提高发 法律依据: 《事业单位财务规则》 第三条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事业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单位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八条 事业单位参考以前年度预算执行情况,根据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和措施,以及以前年度结转和结余情况,测算编制收入预算;根据事业发展需要与财力可能,测算编制支出预算。 事业单位预算应当自求收支平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