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据国家能源局于2021年9月22日发布的《国家能源局关于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显示,自2021年11月1日起,全国政府性基金中能源基金的全部征收对象和标准要向全社会公示,其中包括电价中的附加费用和代征代缴税费。因此,各地电价也相应进行了调整。而河北省邢台市的电价调整,也是基于此方针而进行的。根据河北省发改委的相关通知,自2021年11月1日起,河北省邢台市的居民生活电价将由每度0.51元调整为每度0.53元,工商业电价则将由每度0.57元调整为每度0.59元。此次调价并未涉及附加费用和代征代缴税费的调整。需要注意的是,虽然电价调整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都会有一定的影响,但是此次调价只是根据国家政策中规定的能源基金公示,进行了适当的调整,同时也会对电力生产和供应形成合理的支持。因此,大家不要过分担心此次调价所带来的影响。 【法律依据】: 《国家能源局关于清理规范政府性基金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 政府性基金全部征收对象和标准要向全社会公示,对包括电价中的附加费用和代征代缴税费在内的所有涉及能源的政府性基金,有关部门要组织制定公开透明的征收管理规则,建立健全征收制度、支出管理和监督体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