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税收优惠政策:当年缴纳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合计50万元以上享受如下扶持政策:增值税:全额的40%进行扶持;企业所得税:全额的36%进行扶持个人所得税,按全额的32%进行扶持。 一、税收优惠 享受税收优惠门槛条件:每三个连续年度内,单个年度的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合计达到50万元的(实际入驻办公的除外),对达到50万元的当年及前两年,可享受如下政策: 1、企业所得税:按缴纳总额的36%扶持; 2、个人所得税:按缴纳总额的32%扶持; 3、增值税:按地方留存额的80%扶持。 4、对普通合伙人gp、有限合伙人lp的个人,对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转让(含 股权转让)所得的扶持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x20%x32% 实际税负率::20%x(60%+8%)=13.6% 5、企业所得税扶持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x25%x36% 二、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地处浙江省宁波市,于2008 年2月24日经国务院批准设立,是中国第5个、浙江省唯一个保税港区。类金融投资类企业作为梅山保税港区管委会重点培育产业之一,制订有专项扶持政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 企业的下列收入为免税收入: (一)国债利息收入;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