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扣3分,罚款50元。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通常指不按车道行驶,压线、骑线行驶,违法行为有以下三种: 1、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2、驾驶机动车在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 3、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根据规定道路划设专用车道的,在专用车道内,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一次记3分: (一)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 (二)驾驶公路客运车辆以外的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三)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50%的。 (五)在高速公路上驾驶机动车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 (六)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 (七)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 (八)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 (九)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 (十)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 (十一)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三十六条 根据道路条件和通行需要,道路划分为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实行分道通行。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 第九十条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